显控设备采购项目预研公告
(2023-JKELJX-W4009)
我单位就显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部邮箱。
一、项目名称:显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ELJX-W4009
三、项目概况:预算金额:194500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摄像机 | 详见附件1 | 台 | 2 |
2 | 硬盘录像机 | 详见附件1 | 台 | 2 |
3 | 液晶拼接屏 | 详见附件1 | 块 | 3 |
4 | 配套拼接屏吊装框架 | 详见附件1 | 定制 | 1 |
5 | 拼接处理器 | 详见附件1 | 套 | 1 |
6 | 布线安装调试及其他 | 详见附件1 | 项 | 1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根据军队采购规定,多种物资打包采购,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参加投标报价,同种产品金额达到采购项目50%以上时,在计算投标人数量时,视为同一个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弱电工程施工资质和安防三级以上资质。
五、公示时间
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至 9 月 5 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cgzx359598@163.com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3个品牌或者3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关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537-3375598,手机:18453792715。
采购管理部门:电话:0537-3375316
附件:1.显控设备技术参数
2.意见、建议反馈表